关于推进《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》(试行)工作进度要求的通知
共青团江苏省委
团苏组字〔2019〕6号
关于推进《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》(试行)工作进度要求的通知
各设区市团委,省级机关团工委,省直有关单位团委,各省部属高校、企业、科研院所团委,省级行业团工委:
为落实《关于印发《推行<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>(试行)的实施方案》的通知》(团苏委发〔2019〕9号)文件精神,按照推行《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》(试行)时序进度表(附件一)的时间节点要求,逐项做好推进工作,现将其中有关注意事项通知如下。
1、评星定级并及时做好汇总上报工作。各基层团委指导把关、研究确定所辖团支部对标找差、评星评级(2019年,基层团委按照不低于10%比例倒排评定一星、二星团支部)情况并于3月底前报上级团组织。省直属团组织汇总梳理团支部星级等次信息汇总表(附件二)后于4月5日前报团省委组织部备案,其中设区市团委以县域为单位进行汇总上报。
2、做好检查指导工作。各省直属团组织统筹好本地本单位工作,加大工作指导和检查力度,团省委组织部将根据备案信息,进行随机抽样检查。对于工作不力、弄虚作假的团干部,通过约谈、通报等方式,进行警醒和惩戒;对情节严重、负面影响大的,进行团内公开通报。
联系人:杨义胜 周步昆
联系电话:025-86906307
电子邮箱:[email protected]
附件一:推行《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》(试行)时序进度表
附件二:团支部星级等次信息汇总表
共青团江苏省委组织部
2019年3月6日
附件一
序号 | 工作 | 内容 | 时间节点 | 责任主体 |
1 | 正式发文 | 下发《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》(试行)和实施方案。 | 2月 | 团省委 |
2 | 逐级指导 摸清底数 | 全面细致地摸排团员、青年底数,结合团员身份认定工作开展,及时更新完善团支部团员花名册和“智慧团建”系统。 | 3月 | 基层团委 团支部 |
3 | 对标找差 评星定级 | 各团县(市、区)委和省部属企业、科研院所、高校团委以及设区市直属团组织指导把关、研究确定、汇总梳理所辖团支部对标找差、评星评级情况并报团省委组织部备案。2019年,以县域为单位,基层团委按照不低于10%比例倒排评定一星、二星团支部。 | 3月底 | 县级以上团组织 基层团委 团支部 |
4 | 制定计划 | 严格对照工作清单要求,听取团员青年意见建议,特别是针对对标找差中存在的突出问题,科学制定整改提高方案、团支部年度工作计划和阶段性工作安排。 | 4月 | 基层团委 团支部 |
5 | 检查指导 | 随机抽选调研对象,主要了解该对象是否严格对照工作清单和工作计划,特别是整改提高方案,认真进行组织实施。 | 5月-10月 | 上级团组织 |
6 | 年中述职 | 落实团支部向上级团组织年中述职制度。 | 7月-8月 | 基层团委 团支部 |
7 | “双述双评” | 各领域团支部开展团支部书记“双述双评”活动。 | 11月-12月 | 基层团委 团支部 |
8 | 综合评价 评星定级 | 根据团支部工作计划和团支部书记“双述双评”活动开展情况,逐项对照工作清单要求,由上级团组织研究确定年度综合评价结果、团支部星级等次。 | 12月 | 基层团委 |
推行《团支部工作清单制度》(试行)时序进度表